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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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築依法設置公共廁所設施,多採二元性別論區分男廁與女廁,雖能讓建築物使用人員擴及男女兩性及無障礙者,卻無法滿足多元性別者實際操作上各種情形使用需求。為落實公共廁所建設友善之空間,須縝密考慮不同公共場所公廁對不同性別者的實際使用方式,以建構友善、便利、放心、隱私、公平的公共廁所,讓公共建築空間更人性化。


「性別友善廁所」係指無性別檢查之公廁,該類廁所不以傳統男廁或女廁為標示,而是強調無論男性、女性、中性或跨性別者都能自在使用之廁所。國內目前尚無建築法令明文強制規定建築物必須要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另考量國內社會發展及民眾接受度,故目前多採用示範點來設置推廣。

國內現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業已針對無障礙廁所盥洗室進行相關規定,雖尚無建築法令規定必須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亦無相關規範定義性別友善廁所,然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99年發行之「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手冊」內「3-4行動不便者使用廁所」之「行動不便廁所B型(兼親子廁所)」及「行動不便廁所E型(多功能廁所)」內容,已具「性別友善廁所」雛形,目前部分性別友善廁所設置亦參考該手冊內容,以達到優質廁所之品質。另性別友善廁所是否可以無障礙廁所盥洗室合併設置,亦是值得探討之課題。


下載: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手冊